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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起航了,还都在睡懒,我来了。


酒的缘份


看见萨巴蒂娜在网上大谈做酒的过程,我这个酒乡里泡了已三十年的人就沉不住气了。我是绍兴人,祖先全是做酒的好汉。目前也是,如果萨巴走在北京的大街上,有一根电线杆子砸下来,压死的人中间十个有八个是做官的。我小讨饭就敢说,我身边不管是衣衫褴褛的,还是道貌岸然的人中间,十个有九个是会做美酒的。看到这里,萨巴肯定不说话了。
但是在这里还是触动了我对酒那根神经已麻木的弦。
在我五岁的时候,我一口气在外婆家喝了一大碗,到目前为止爸爸还引以为豪。
可是后来,就不行了。长大了些,父母每次吃饭前要喝上半碗黄酒,我哥哥也喝,姐姐酒量更是过人。可是家中老小我竟然酒精过敏,一喝酒就浑身不舒服,象浑身长了痱子,东边红一块,西边红一块。
这以后,我每次到外面吃饭就矮人一等。最头痛的就是读大学的时候,一群男同学听说我是绍兴人,每一次要喝酒的时候,总要把我请出去,那副神态真是奉我为神明。我坚决不喝,害得他们认为我在搞小姐脾气。小姐就小姐吧。我总不能为了他们的开心,把自己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。
少什么补什么吧,嫁个老公真是海量无比。喝酒就如喝开水。酒给他换来了一群群狗肉朋友。每次喝完酒,半夜里就起来让我煮粥吃,我自然没这么贤慧。禁止他喝酒。偷来的东西总是很香。我还是经常闻到他身上的酒味。也只好听之任之了。前几前我去海南岛旅游。他就象解放了一样,竟然天天以酒当饭,以酒当茶。回来的时候,就在医院里见到了他,胃出血。“酒逢知已千杯少,话不投机半句多。”当他躺在医院里的时候,他那群知已早已不知在哪个地方千杯少了,只剩下我这半句多的老婆。
这以后,他很少喝酒了。人也长胖了许多。看上去也有点英姿飒爽的风范了。有一次,朋友请我们一家吃饭,有个陌生人以为我老公已滴酒不沾了。就拼命地来劝酒。他向我示了示他结实的肌肉,我也视而不见。于是,他又开始喝了。一瓶接着一瓶。要付帐的时候,那朋友热情地去付帐,一大叠钱拿出来了,扔在桌上,朋友忙给他收进去。他又把它掏出来。
嘴里还嚷着,我没醉,还能喝。走在路上,象是在跳蜜蜂的忠字舞。
“酒其实并不颠倒人性,它只是撤去了理性的岗哨,从而迫使我们显出清醒时所掩饰的种种丑态而已”。
人真的那么丑态毕露么。


相关回复

那不是丑陋
回复者 土喀 / 2002-02-26 14:58:13
喝酒之后,醉酒人展现给我们的不是丑陋,而是作为人最本质的东西——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