💬 群言堂 · 想到就说

想到就说,让每段情绪都能被听见。

想到就说手札
跟帖继续,夜谈不散场。
关键词:随想 / 交流 / 分享

形容词的审判/一种意愿:如果短暂,叫做激情;如果长久,叫做毅力。遭了非议,叫做愚蠢;得到认可,叫做明智。不计一切,叫做盲目;考虑后果,叫做审慎。随心所欲,叫做轻浮;顾虑重重,叫做成熟。

形容词的审判
  
——应古尔之约评《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》
  
  一
一种意愿:如果短暂,叫做激情;如果长久,叫做毅力。遭了非议,叫做愚蠢;得到认可,叫做明智。不计一切,叫做盲目;考虑后果,叫做审慎。随心所欲,叫做轻浮;顾虑重重,叫做成熟。
我们行事的时候,首先映上脑海的并不是事情本身,而是这样一些描述事情的形容词。形容词构成了对我们的审判,也构成了我们对他人的审判。审判意味着对是非错误的决定,意味着我们和我们的事情之间的一种紧张关系。可是,这样做的时候我们是否快乐呢?茨威格表示,“对我个人来说,理解别人远比审判别人更为快乐”。
  

这是“我”亲身经历的一个故事。一个正经的、三十三岁的女人,有丈夫、有两个女儿,却在两三个小时的倾心交谈之后,和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男人私奔了。“我”和听说此事的其他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,这种行为究竟该怎样认定?“我”坚决捍卫女人的选择,因为“一个女人倘若自由自在地、激情满怀地顺从自己的本能,要比通常所见的那样,依偎在自己丈夫的怀抱里闭着眼睛欺骗丈夫,要诚实得多”。
读者以为故事应当围绕着私奔,或者围绕着争吵展开的时候,茨威格却宕开去。C夫人登场,一个60多岁的老妇人,在肯定了“我”的立场之后,开始讲述她在42岁时候的二十四小时“奇遇”。原来这才是小说的主角,原来那件私奔事件只不过是一首序曲而已。茨威格在短短几十页篇幅的中篇小说中,也为读者创造了阅读的喜出望外。
  

二十四小时之内发生的事情,相对于人的一生来说十分短暂。在那样短暂的时刻中,人似乎被一种异己的力量所控制,做出了和自己一贯的、和他人一贯的逻辑所不符合的、离经叛道的事情,那时候激情左右了人、激情肯定了人、激情满足了人。人仅仅是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,不考虑其他任何种种,人在体会属于自己的完全的自由。所幸,那只有二十四小时,如果它无休止的延长,激情恐怕会烧去人的全部。
孔夫子在论述了人的一生所要经历的各种阶段之后,将“从心所欲,不逾矩”作为最高境界。二十四小时之内,一个女人做到了从心所欲,然而,不逾矩是可能的么?
  

C夫人直到42岁,“生活一步也没越出习俗常规”。40岁的时候丈夫病故,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,于是她开始游山玩水。“我基本上认为我的生活已毫无意义,毫无用处。……我常有只求速死了此残生的愿望”。在一个著名的赌场,她碰到了一个赌输的年轻的波兰贵族公子,被他那种特别的姿态所吸引。在看到他山穷水尽之后试图自杀时,她控制不住想要帮助他的愿望:给他钱、和他共渡一夜、鼓励他远离赌场,直至最后希望能够追随他而去。然而,却发现他拿着她的钱依旧回到了赌场。C夫人开始怀疑自己先前二十四个小时的作为,直到得知公子哥又赌输并且自杀才稍稍心安。听到“我”对私奔者的辩护,C夫人终于忍不住一吐衷肠。“您为[私奔者]辩护,热情洋溢地宣称,二十四小时完全可能决定一个女人的命运,我当时觉得这指的是我,我感谢您,因为我第一次感到我的行动为别人所认同”。
故事的梗概大抵如上。然而,这样的叙述根本不能尽茨威格文笔之妙。在描述这二十四个小时的时候,茨威格能够逼着你一口气读完——这也是书评不能代替原文的理由,梗概的叙述是如此苍白。
  

通常来说,所谓常规有两种:一种是社会的、一种是自己的。当然,弗洛依德会表示,从根本上来说,自己的规矩也是来自于社会,是从社会投射过来的。然而,之所以做这样的区分,是为了表示两者毕竟还有区别。反抗自己毕竟要比反抗社会容易得多。
人组成社会之后,开始合目的的生产和生活。马尔库塞说,为了确保社会的存续,人的本能冲动必须受到“基本压抑”。人的激情必须被纳入合理化的轨道中去:怎样才能生产更多、怎样才能提高效率,这在生产力不高时是必要的。然而,一旦到了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时候,社会政治组织再进行的就是“额外压抑”:一样还是合理化,然而合理化如今却吞噬了人本身,人在其中异化,难以感觉到幸福。
当然,社会创造了一整套说辞来告诫激情的危害,而不是赤裸裸地说出自己的秘密。这种说辞经过内在化,变成了个人的规矩。个人的规矩,由于属于个人,往往会被视若拱璧,很少再去深思。其逻辑往往是“当然如此”、“一贯如此”、“我就是这样的”。
  

茨威格对于私奔者、对于C夫人都抱着无限的同情甚至尊敬。为了私奔者,他不惜和所有其他人面红耳赤,甚至如果不是因为别人的劝阻乃至大打出手;为了C夫人,“我不由自主地深受感动。我迫切想要用一句话向她表示我对她的敬畏之情,可是我的咽喉哽咽,说不出话。于是,我低下头,恭恭敬敬地吻了吻她那枯萎的像秋叶似的微微颤抖的手”。
听从自己的意愿、打破规矩的束缚,正是为人所欲为而不敢为者,并因此而赢得尊重,或者由詈骂所表示的尊重。谁敢说,那些一听到此类事情就勃然大怒的人,不正是因为发现自己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,恰恰被别人占了先机呢?
  

当然可以被指责为愚蠢,那种激情指导下的行为,C夫人事实上并没有拯救那名青年;当然可以被指责为自私,那种激情指导下的行为,C夫人只不过在满足自己的拯救欲望。不过,剥去愚蠢和自私的外衣,逃离审判的目光,我们看到的只是事情本身。

相关回复

好,
回复者 阿啃1919 / 2002-06-01 10:37:16
我也满喜欢茨威格的,不过比起他小说的技艺而言,《异端的权利》更令人震撼!